防雷:盘后13股被宣布减持

梦想是金 2025-06-23 阅读数 95637 #证券指南
【00:36 艾可蓝: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方式、原因、数量
注: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百分之一,即不超过787,403股;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在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百分之二,即不超过1,574,806股。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前述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3、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期间:ZHU QING先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即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二)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1、ZHU QING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作出的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下同);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后六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的,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六个月。

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承诺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股份总数的 25%。

若本人自公司离职,则本人自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 内,不转让本人所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若本人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 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直 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因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化的,亦遵守上述规定。

(2)对于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作出的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上市前持有的公司股份。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之规定以及本人作出的其它公开承诺前提下,本人存在适当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

如果本人对所持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发行价(若上述期间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 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将采用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 方式减持,且将提前 3 个交易日通知公司并予以公告。

若本人的减持行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收益将归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 律后果且赔偿因未履行承诺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ZHU QING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三)公司股东ZHU QING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00:36 久盛电气: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即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窗口期不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5、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持股数量 (股) 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方纯兵 128,625 0.06%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上述人员拟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00:36 中集车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A股股份预披露】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
2、减持原因:退出需要
3、减持期间、减持数量及方式:
上海太富、台州太富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即 2025年 7月 3日至 2025年 10月 2日)合计减持本公司 A股股份不超过12,00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64%。具体为:
(1)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上海太富、台州太富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A股股份不超过10,00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53%,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集中竞价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1%。

(2)大宗交易方式:上海太富、台州太富计划于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3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 A股股份不超过 2,000,000股,即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0.11%,且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大宗交易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的 2%。

若此期间本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5、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及履行情况:上海太富、台州太富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承诺:
(1)自发行人 A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 A股发行上市前已持有的内资股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证上[2017]8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满足前述规定的前提下,本企业可对所持发行人 A股股份进行减持。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证上[2017]820号)被修订、废止,本企业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

本次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


【00:36 超捷股份: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泰州誉威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 1,145,377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85%(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86%)。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6、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二)泰州文超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 673,524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5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0.50%)。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6、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三)宋毅博先生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本次拟减持的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 3,211,673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3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2.41%)。如遇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可以进行相应调整。

其中,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6、减持期间: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00:36 新国都: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二)股份来源:
(1)韦余红先生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以及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2)姚骏先生股份来源:参加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减持数量、方式、比例
股东名 称 计划减持数量 占本公司总股份 比例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
韦余红 不超过 400,000 股 不超过 0.0705% 集中竞价交 易 按市场价格
姚骏 不超过 101,933 股 不超过 0.0180% 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 按市场价格
(四)减持期间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即 2025年 7月 3日至 2025年 10月 2日),期间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若公司在拟减持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拟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00:36 海特生物:关于董事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原因:个人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14%)。若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7月3日至2025年10月2日(根据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严洁女士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00:36 德方纳米: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 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 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公司股权激励计
划所授予/归属取得的股份以及该等股份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3、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4、 减持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进行(窗口期不减持)。

5、 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 133,200股,即不超过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数后公司总股本的 0.0480%。

6、 减持价格:视市场价格而定,但减持价格不低于经除权除息等因素调整后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7、 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8、 唐文华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不得减持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00:36 国安达: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减持期间 价格区间 拟减持数量 拟减持比例 减持原因
林美钗 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 的股份及 资本公积 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 根据减持时 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 不超过 750,000股 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4125% 偿还个人债 务及其他个 人资金需求
  转增股份        
常世伟 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 前已发行 的股份及 资本公积 转增股份 自本公告披 露之日起15 个交易日后 的3个月内以 集中竞价方 式 根据减持时 的二级市场 价格确定 不超过 267,000股 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 0.1469% 偿还个人债 务及其他个 人资金需求
注:若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将根据股本变动情况对减持计划进行相应调整。


【00:36 朗新集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朗新集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朗新集团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通过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进行。

4、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21,564,7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2.00%。其中,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任意连续 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期间:减持期间为本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5年 7月 3日至 2025年 10月 2日期间)。


【00:06 智光电气:关于公司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相关情况
1、减持原因:个人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公司转增股份相应增加的股份)。

3、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 3,040,560股股份,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0.3885%;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及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说明
1、发行前公司股东持有股份锁定承诺: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种类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承诺履行情况
严格遵守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智光电气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


【00:06 中晟高科:关于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受让获得
3、减持数量及方式、价格区间、减持期间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情况 (1)减持数量:不超过1,247,533股(含)
(2)占公司总股本情况: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当日股票市场价格执行。

(5)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 7月4日起至2025年9月30日止,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减持
的期间除外。

4、许晓斌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不得减持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5、相关承诺履行情况:许晓斌先生通过协议受让方式于2024年12月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日,许晓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已超过6个月,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承诺一致。


【00:06 二六三: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原因:李玉杰先生、吴一彬女士、孟雪霞女士及李波先生减持原因为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期间: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在减持计划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减持。

3、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4、减持股份来源、拟减持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股份来源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 数量不超过 (股) 拟减持股份 不超过公司 总股本比例
李玉杰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554,622 0.040%
吴一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 有及权益分派转送的股 份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21,531 0.002%
孟雪霞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140,000 0.010%
李波 股权激励计划授予股份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30,300 0.024%
合计 - - 1,046,453 0.076%
注:表格数据小数点位误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以上股东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相关股东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玉杰先生、吴一彬女士、孟雪霞女士及李波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李玉杰先生、吴一彬女士、孟雪霞女士及李波先生严格履行了承诺,未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形。


【00:06 安泰科技: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二、本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者大宗交易方式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10月3日)(根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5、减持价格:具体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6、本次拟减持计划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拟减持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减持方式
王劲东 72,750 0.0069% 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7、调整说明:若减持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1、上述股东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

2、本次减持计划与上述承诺一致,未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3、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