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蒽特(605566):天健审〔2026〕9290号-福莱蒽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原标题:福莱蒽特:天健审〔2026〕9290号-福莱蒽特2025年度募集资金鉴证报告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4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9290号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莱蒽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福莱蒽特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福莱蒽特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福莱蒽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福莱蒽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莱蒽特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21元,共计募集资金107,388.1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1,888.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483.0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405.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减:
加:
[注]有关情况详见本报告三(二)2之说明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2024年4月8日已注销)、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科技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新材料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分别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月16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对研发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并购置相应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其他配套设备,开展课题研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明细表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及定存宝尚未到期金额为66,922.59万元,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和单位定存宝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本报表日,大额存单和单位定存宝的投资金额与募集资金余额差异系利息收入金额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442.38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2025年7月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15,451.35万元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二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
资规模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同意公司将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注2]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4页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6〕9290号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福莱蒽特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福莱蒽特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福莱蒽特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福莱蒽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福莱蒽特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福莱蒽特公司募集资金2025年度实际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的规定,将本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06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34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2.21元,共计募集资金107,388.1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1,888.14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483.0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405.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69号)。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减: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上证发〔2025〕6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2024年4月8日已注销)、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杭州福莱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科技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杭州福莱蒽特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莱蒽特新材料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6日分别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月16日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 |
|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 | 201000305883778 | 306.01 |
|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 | 201000287905337 | 100.67 |
|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 | 201000393252883 | 236.93 |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萧山支行 | 71030122000929124 | 23.36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萧山支行 | 571912593410718 | 136.25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萧山支行 | 571913070410658 | 1,304.14 |
|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临江支行 | 201000288162043 | 361.75 |
| 2,469.11 |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拟对研发用房进行装修改造,并购置相应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其他配套设备,开展课题研发,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审核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险投资产品。上述额度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相关投资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计划进行现金管理的 方式 | 计划起始日期 | 计划截止日期 |
|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 性好的理财产品、结 构性存款及其他低风 险投资产品。 | 2025年5月21日 | 2026年5月20日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及定存宝尚未到期金额为66,922.59万元,2025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大额存单和单位定存宝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委托 方 | 受托银 行 | 产品名称 | 产品 类型 | 购买金额 | 起始日期 | 截止日期 | 归还日期 | 尚未归还 金额[注] | 预计年 化收益 率 |
| 本公 司 | 浙江萧 山农村 商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营业 部 | 萧山农商银 行2024年 第5期 | 大额 存单 | 50,000.00 | 2024-6-6 | 2025-6-6 | 2025/6/6 | 2.15%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4年 第29期 | 大额 存单 | 3,000.00 | 2024-12-6 | 2025-6-6 | 2025/6/6 | 1.60%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4年 第6期 | 大额 存单 | 5,000.00 | 2024-6-6 | 2025-6-5 | 2025/6/5 | 2.40%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4年 第7期 | 大额 存单 | 4,000.00 | 2024-6-7 | 2025-6-5 | 2025/6/5 | 2.40%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5年 第11期单 位大额存单 | 大额 存单 | 8,000.00 | 2025-6-6 | 2025-12-6 | 2025/12/6 | 1.40%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5年 第12期单 位大额存单 | 大额 存单 | 30,000.00 | 2025-6-6 | 2026-6-6 | 尚未归还 | 30,274.85 | 1.60%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4年 第6期单位 大额存单 | 大额 存单 | 5,000.00 | 2025-6-6 | 2026-6-6 | 尚未归还 | 5,188.71 | 2.40%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4年 第7期单位 大额存单 | 大额 存单 | 4,000.00 | 2025-6-6 | 2026-6-7 | 尚未归还 | 4,150.71 | 2.40%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5年 第54期单 位定存宝 | 单位 定存 宝 | 600.00 | 2025-11-10 | 2026-5-10 | 尚未归还 | 601.11 | 1.30%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5年 第58期单 位定存宝 | 单位 定存 宝 | 8,000.00 | 2025-12-6 | 2026-12-6 | 尚未归还 | 8,008.55 | 1.50% | ||
| 浙江萧 山农村 商业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临江 支行 | 萧山农商银 行2024年 第9期 | 大额 存单 | 17,000.00 | 2024-6-14 | 2025-6-14 | 2025/6/14 | 2.15%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4年 第9期 | 大额 存单 | 1,000.00 | 2024-6-16 | 2025-6-16 | 2025/6/16 | 2.15%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5年 第13期单 位大额存单 | 大额 存单 | 12,000.00 | 2025-6-14 | 2026-6-14 | 尚未归还 | 12,105.73 | 1.60% | ||
| 3,000.00 | 2025-6-14 | 2026-6-14 | 2025/7/1 | 1.60%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5年 第14期单 位大额存单 | 大额 存单 | 2,000.00 | 2025-6-14 | 2025-12-1 4 | 2025/7/1 | 1.40%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5年 第22期单 | 大额 存单 | 3,000.00 | 2025-7-30 | 2026-7-30 | 尚未归还 | 3,020.38 | 1.60% | ||
| 位大额存单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5年 第21期单 位大额存单 | 大额 存单 | 2,000.00 | 2025-7-30 | 2026-1-30 | 尚未归还 | 2,011.89 | 1.40%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5年 第40期单 位大额存单 | 大额 存单 | 500.00 | 2025-7-30 | 2025-10-3 0 | 2025/10/3 0 | 1.10% | |||
| 萧山农商银 行2025年 第51期单 位定存宝 | 单位 定存 宝 | 500.00 | 2025-10-30 | 2026-1-30 | 尚未归还 | 500.95 | 1.10% | ||
| 福莱 蒽特 科技 公司 | 招商银 行股份 有限公 司杭州 萧山支 行 | 招商银行单 位大额存单 2023年第 911期 | 大额 存单 | 1,000.00 | 2024-8-26 | 2025-8-25 | 2025/8/25 | 2.90% | |
| 招商银行单 位大额存单 2023年第 911期 | 大额 存单 | 1,000.00 | 2025-8-25 | 2026-8-25 | 尚未归还 | 1,059.71 | 2.90% | ||
| 小计 | 160,600.00 | 66,922.59 |
(三)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对“分散染料中间体建设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15,442.38万元(含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2025年7月1日,公司已将募集资金专户的余额15,451.35万元转出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生产 建设 | 否 | 22,784.25 | 22,784.25 | 22,784.25 | 1,631.78 | 8,948.21 | -13,836.04 | 39.27 | 2025年6月 30日(已结 项) | -113.17 [注2] | 否 |
| 生产 建设 | 是 | 6,761.55 | 1,478.39 | 1,478.39 | 180.55 | 1,478.39 | 100.00 | 2026年6月 30日(已终 止)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生产 建设 | 是 | 5,909.66 | 5,909.66 | 156.33 | 156.33 | -5,753.33 | 2.65 | 2026年12月 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补流 | 否 | 9,278.16 | 9,278.16 | 9,278.16 | 9,278.16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 - | 97,405.07 | 98,031.57 | 98,031.57 | 2,352.29 | 21,612.38 | -76,419.19 | - | - | -113.17 | - |
资规模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同意公司将环保型染料信息化、自动化提升项目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注2]系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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