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股份(603899):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原标题:晨光股份: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权,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潘飞先生、独立董事俞卫锋先生和董事陈湖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潘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主要就公司审计报告、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10年至今一直聘用的审计机构,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状况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审计委员会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在年度审计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对于立信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了审查,听取了该所关于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及其审计中关注环节的汇报。在进场审计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阶段性沟通,督促关键节点进度与质量控制,通过多次与立信审计团队进行沟通交流并听取汇报,认为立信审计团队在审计期间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年度审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内容涵盖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及预算管理、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统筹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衔接,充分发挥其纽带作用,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多轮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年度审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切实发挥了其在公司治理与财务监督中的专业作用。
(五)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履行了充分的审阅与核查程序,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补充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六)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了审议,重点从任职资格与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验与履职记录、诚信与合规情况以及独立性与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等方面进行核查。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与管理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并同意将该聘任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2025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监督职能,围绕外部审计机构监督评价、财务报告审阅、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监督等重点事项开展审议与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与义务。同时,公司依据监管要求推进监事会职能优化,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监督职责,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与风险控制相关职责的落实,在促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行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持续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履职,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的监督,强化对重大会计判断、关键审计事项及风险领域的关注与跟踪;加强对管理层、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的协调与沟通;在承接并完善相关监督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与议事程序。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持续提升审计与内控管理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经营。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潘飞、陈湖文、俞卫锋
2026年3月30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本着勤勉尽责、恪尽职守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职权,凭借丰富的行业经验及专业审计、会计知识,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在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委员会召集人由具有会计专业资格的独立董事担任。
2023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议案》,选举独立董事潘飞先生、独立董事俞卫锋先生和董事陈湖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具有专业会计资格的独立董事潘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了会议,主要就公司审计报告、定期报告、聘任审计机构、聘任财务总监等事项进行了审议,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具体如下:
三、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进行了评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10年至今一直聘用的审计机构,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且自其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以来,均能勤勉尽责,独立发表审计意见,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状况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经审计委员审议表决后,审计委员会决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2025年度继续聘请立信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在年度审计开始前,审计委员会对于立信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了审查,听取了该所关于年度审计工作的安排及其审计中关注环节的汇报。在进场审计后,审计委员会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阶段性沟通,督促关键节点进度与质量控制,通过多次与立信审计团队进行沟通交流并听取汇报,认为立信审计团队在审计期间审计程序执行到位,工作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年度审审计计划执行,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了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内容涵盖公司治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及预算管理、公司业务管理等方面,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的各个层面和各个环节,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统筹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衔接,充分发挥其纽带作用,就公司年度报告编制与审计相关问题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多轮沟通,听取年审会计师对公司审计情况的汇报,针对审计过程、审计重点关注事项、审计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讨论,提出合理化建议,督促年度审计会计师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切实发挥了其在公司治理与财务监督中的专业作用。
(五)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履行了充分的审阅与核查程序,认为公司财务报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补充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六)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事项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对公司聘任财务总监的事项进行了审议,重点从任职资格与专业胜任能力、从业经验与履职记录、诚信与合规情况以及独立性与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冲突等方面进行核查。经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相关候选人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财务总监职责所需的专业能力与管理经验,不存在《公司法》及监管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形,并同意将该聘任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总体评价
2025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监督职能,围绕外部审计机构监督评价、财务报告审阅、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监督等重点事项开展审议与沟通,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与义务。同时,公司依据监管要求推进监事会职能优化,审计委员会承接相关监督职责,在原有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强化财务监督与风险控制相关职责的落实,在促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行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26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公正的原则,持续督促外部审计机构勤勉履职,加强对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的监督,强化对重大会计判断、关键审计事项及风险领域的关注与跟踪;加强对管理层、内部审计等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等相关方的协调与沟通;在承接并完善相关监督职能的基础上,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与议事程序。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的各项职责,持续提升审计与内控管理质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经营。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潘飞、陈湖文、俞卫锋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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